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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赛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兴趣潜力,实现中医药人才培养及文化建设等多重目标,在创新创业发展及传播中医药方面踏上新的台阶和高度,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已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大赛内容和对象

    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我校校内选拔将在研究生组本科生组基础上按以下四项赛事进行评选、答辩: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为以创业类未创业类)、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二、推进步骤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8年4月16日)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6日:各院系团委将本通知发至各班群,有参赛意向的同学填写、准备相关资料并发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创业计划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本科生团队发送至: bucmkexie@163.com

    硕博研究生团队发送至:bucmxszc@163.com

    2.现场评审阶段(暂定2018年4月21日)

    学校将组织参赛团队在西校区进行现场答辩,专家评审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评选打分,并择优推荐团队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和全国“创青春”大赛。

    3.市赛、全国赛阶段(2018年4月底至2018年6月)

    校内赛入围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和全国“创青春”大赛。

    三、比赛实施细则

    (一)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见团中央文件)第十八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计划书、授权书、推荐意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运营报告、授权书、推荐意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计划书、授权书、推荐意见、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附件1.2018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8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18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4.2018年“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5.授权书、推荐意见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

    研究生协会

    2018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