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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3

 

  护理学院各班团支部: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军事教育及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校团委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证工作,具体如下:

一、认证范围

  12015年9月之前入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2016届本科毕业生(含长学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情况统计

  3、实践学分统计实践范围为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

  

  二、学分要求

  1、2013年8月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长学制),需按《学分手册》中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制实施方案》(京中团[2013]09号)进行认证;2013年8月前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长学制)按原加分规定进行认证

  2、每名学生取得规定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备条件。毕业前每名学生要求修满学分总数为:(学制数N-1)*2,其中,须完成必修项目并获得相应学分,暨医学专业学生必修项目学分不低于5分,非医学专业学生必修项目学分不低于4分。

  3、获得方式

  ①按必修项目要求,获得相应分数;

  ②与应获得学分总分的差额分值可以通过选修项目修满,也可以继续通过必修项目修满。

  4、实践内容

  (一)必修项目

  1、假期社会实践:参加校团委立项、学院团总支立项以及个人返乡实践(时间不少于两个星期)等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取得相关证明,并独立完成实践(调查)报告(按照《第二课堂实践学分手册》内容要求)。每项得2分(每学期参加多项社会实践活动的不累加)。

  2、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累计服务时间每满20小时的学生,经认证确实无误,得1分。

  3、综合素质实践:在学阶段参与校团委、各学院团总支组织的计入学分的讲座、活动满10次,并取得相关认证,得1分。

  4、进入临床学习的学生,学习期间完成学院设置的实践活动,获得1学分。

  (二)选修项目

  1、学术实践

  参加我校大学生科研课题招标的中标课题,在次年结题通过专家评审后,每项课题的主要参与学生,得2分(可累加);其中,“主要参与学生”界定方式为:每项课题结题时团队成员排序前五名的参与学生(团队成员少于5名的团队全部计入);同时保证其课题立项时与结题时“主要参与学生”不得变动。

  2、奖励学分:

  1)学生发表论文、作品,学分认定期内本科生在有刊号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得2分;第二、第三作者,得1分;第四、第五作者,得0.5分。(可累加)

  2)学生获准专利,学分认定期内本科生以第一申请人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得2分;第二、第三申请人,得1分;第四、第五申请人,得0.5分。(可累加)

  3)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学分认定期内本科生在国际性、全国性、省市级和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得2分。(可累加)

  3、培训实践

  1)参加我校每年团校培训,成绩考核合格并结业的学员,得1分。

  2)参加社团巅峰战将营培训,成绩考核合格并结业的学员,得1分。

  3)参加艺术团(即曲艺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朗诵团),并按照艺术团的章程定期参加课程培训和演出的,通过学年考核合格的每年得2分(多年参加的,按年度累加)。

  4)参加我校礼仪队培训,遵守各项纪律,并按组织规定参与各项活动的礼仪服务和演出的队员,以一年为期,累计服务满6次者,得1分;满10次者,得2分。

  4、学生工作:担任团委各部副部长职务、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岐黄志愿者理事会、社团联合会、科协、广播台、艺术团等)副部长以上职务满一学年,考核合格,经团委认证加1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含主席团)、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委员、学生党支部干部、班干部、团支部干部职务等满一学年,考核合格,经学院认证加1分。

  5、社团活动:担任校团委正式注册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职务满一年,通过当年社长资格考试,所在社团参与年度星级社团评定并获得星级称号,经社团联合会认证,得1分。

  

三、工作安排

  请各班团支书按要求将附件2,附件4于3月7日发至邮箱2079525036@qq.com,附件1,附件3于3月14日发至邮箱2079525036@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实践学分统计工作,认真记录、认证每个学生的得分情况,按时完成2016届毕业生社会实践学分统计,不得延误、缺记或造假。如有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学院统一收齐、补办丢失实践学分手册的学生申请,经团委审核后予以补发,因手册丢失经补办后补录成绩的学生,补录的分值每项乘以0.8。

  3、各团组织、学生组织要面向学生做好第二课堂学分制相关内容的宣讲工作,引导学生理解、领会该工作的意义,熟悉第二课堂学分制推行的各项政策、内容。要对学分制的实施以及补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确保学生实践活动学分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文琦

  电子邮箱:15424965414@163.com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证汇总表

  2、2016年毕业班班级统计

  3、2016届毕业生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成绩单

  4、社会实践学分手册丢失补办申请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团总支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