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共青团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广大团干部、广大团员争优创先,充分发挥榜样的团结带动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干部、共青团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校团委决定开展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2017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由各级组织通过民主推选、组织推荐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评选产生。
二、产生比例及名额分配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院学生会、班级班委(除团支部委员),名额不超过该分团委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需注意,上年度十佳班集体,可额外申报3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自主推荐、选举产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校级优秀团干部的参评对象:院分团委、团支部委员,名额不超过该分团委参评团干部总数的10%;
3、校级优秀团员的参评对象:分团委全体团员,名额不超过该总支团员总数的2%;
4、校团委各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岐黄理事会、科协、广播台、大学生艺术团、红十字会、爱心社校级学生组织内产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不超过学生组织总人数的10%,不占各学院分团委名额。
三、工作要求
1、各级组织对本次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学生干部、共青团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干部、共青团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2、各级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层层把关,注意结合实际和形势的发展深入发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3、请各组织根据附件1《2016-2017护理学院优干优团名额分配》进行分配,要求各学生组织于电子版于12月3日(本周日)16:00点前将所有附件发至872778054@qq.com,命名方式为:“XX组织简介汇总”和XX组织评优名单。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于12月4日中午12:00前签字上交至16涉外一班徐铭遥处。
联系人: 兰馨慧 徐铭遥
13717632922 18401441769
附件: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