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落实国家对创新、创造型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要求,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学科特点,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发掘其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17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在读研究生项目)创新创业类自主选题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形式
1. 重点资助具有较强创新潜质,或具有创业意愿及已有创业项目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自主选题研究。
2. 鼓励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结合本专业特色和学科特点积极申报。
3. 以团队的形式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年级组队,参加成员为3-5人,鼓励加入低年级学生。
4. 已完成的或者正在进行的国家级、局级、部级或校级创新创业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5. 申报本项目的负责人不可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在读研究生项目)同时申报。有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得担当本次项目负责人。
6. 指导教师不限于专业导师,须有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1人。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每人每年只能指导合计1项创新创业类项目。以往指导双创课题未结题者、延期者不得继续指导课题。
二、项目类别及研究周期
1. 创新创业项目:①有可能形成专利的或已形成专利的新技术、新方法,或原有技术方法的新用途;②应用原有技术方法解决生产实践、医疗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而形成的新的解决方案;③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④其他创新创业类项目。
2. 在读研究生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17.01.01~2017.12.31)。
3. 不得与导师在研课题完全重复,以应用研究为主。
三、资助额度及经费使用要求
1. 资助额度:1万元。
2. 经费使用要求:根据教育部2016年10月发布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度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做如下要求:
①根据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本级开支,不得用于资金转拨”,故从2017年起,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再拨付至各附属医院账户。具体根据学校财务处及各附属医院财务处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付。(在读研究生不用办理公务卡,四个附属医院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须办理公务卡)
③教育部定期(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对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中期绩效评价(包括经费执行率及资助成效),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增加或削减高校经费额度。为保证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经费执行率,要求各课题组当年拨付的经费在当年6、9、12月进行考核,各项目在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分别低于序时进度30%、60%、90%时,则按照与序时进度比例之差扣减额度,扣减的经费将根据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另行安排资助项目。
3. 各单位可在不违反申报指南要求的前提下细化申报要求。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放管结合,优化科研服务改革,进一步体现学校科研的三级管理制度,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在读研究生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工作实行学院初审推荐与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由学院进行初选(申报、评审、遴选排序),根据一定比例推荐上报,招就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二次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清单。所有项目遴选过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推荐清单及学校最终资助清单均要求在校内公示。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
1. 组队选题,学生可以自由组队或各院系组织学生组队。各小组进行初步的项目研究及思路设计,并完成2017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上册、下册。
2. 《申请书》采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①《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三份。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不用塑料膜及长尾夹);采用1夹3的方式,即3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内。请所在单位在推荐申报的《申请书》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②各单位招标评审推荐过程(包括通知发布、申请书接收情况、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加盖公章。
③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
④申报材料以纸质版为准,只提交电子版者为申报不成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护理学院学办,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xyxb@163.com。申报文件以“学院+负责人+文件名称”命名。
五、补充说明
1. 以上具体申报与评审要求请参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管理方法》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2. 一年内能够顺利结题,并有创业意愿的项目团队,将择优推荐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并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进行后期扶持和孵化,获得进一步的资金投入和发展。
各班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的材料统一报送到护理学院学办,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附件:2017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创业项目招标指南(在读研究生项目)
1.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研究生自主选题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上册)
2.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研究生自主选题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下册)
3.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研究生自主选题创新创业项目学院汇总表
4. 研究生创新创业类自主选题指南
联系人: 丛雪 hlxyxb@163.com
护理学院学办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