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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进改革背景下的共青团工作,在全市重大活动和各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优秀团员。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班按照评选条件自愿上报一名同学。

二、评选范围

各基层团组织的团员。

三、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6)团龄在1年以上。

7)积极参与“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三走”等活动。

8)班级上报同学应为校级优秀团员。

 

 

 

请各班于20161117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申报材,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方法、特点、成效。

 

:刘海晴

报送邮箱:1225645544@qq.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