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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7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班团支书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军事教育及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校团委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证工作,具体如下:

  一、认证范围

  120179月之前入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长学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情况统计

  3、实践学分统计实践范围为20171月到20181

                             20169月至20181月(2016级学生)

  

  二、学分要求

  120138月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长学制),需按《学分手册》中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制实施方案》(京中团[2013]09号)进行认证;20138月前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长学制)按原加分规定进行认证。

  2、每名学生取得规定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备条件。毕业前每名学生要求修满学分总数为:(学制数N-1*2,其中,须完成所有必修项目并获得相应学分,暨医学专业学生必修项目学分不低于5分,非医学专业学生必修项目学分不低于4分。

  3、获得方式

  ①按必修/选修项目要求,获得相应分数;

  ②与应获得学分总分的差额分值可以通过选修项目修满,也可以全部通过必修项目修满。

  4、实践内容

  (一)必修项目:

  参见附件(附件7、附件8、附件9

 

  三、工作安排

 除附件7~附件9以外所有附件的电子版请各班级311号返回邮箱1959339120@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班团支书要高度重视实践学分统计工作,认真记录、认证每个学生的得分情况,务必按时完成社会实践学分统计,不得延误、缺记或造假。如有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班级统一收齐、补办丢失实践学分手册的学生申请,经团委审核后予以补发,因手册丢失经补办后补录成绩的学生,补录的分值每项乘以0.8

  3、各班团支书要面向学生做好第二课堂学分制相关内容的宣讲工作,引导学生理解、领会该工作的意义,熟悉第二课堂学分制推行的各项政策、内容。要对学分制的实施以及补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确保学生实践活动学分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兰馨慧

                           刘海晴

  

  

 

相关附件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证汇总表

附件22018年毕业班班级统计

附件32018届毕业生第二课堂活动实践学分成绩单

附件4:社会实践学分手册丢失补办申请

附件5:社会实践学分手册丢失补办申请学院统计表

附件6:社会实践学分学院负责人统计表

附件7:  15社会活动学分手册使用说明

附件8:  16社会活动学分手册使用说明

附件9:  17社会活动学分手册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