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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预申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9

   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广大青年学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有关工作的说明》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我校大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合作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业能力,现决定举办我校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预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教务处、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

  二、 项目类别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专利发明、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可选择类别为医学、针推、药学、社科。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创新产品或服务研发、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基础之上,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含公益项目),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 实施细则

  (一)资助经费类别

  本次预申报项目资助经费共设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三大资助类别。

  1.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

  2. 重点项目:针对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热点方向展开的研究,瞄准行业技术前沿,开展有助于解决关键性问题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3. 连续资助项目:已结题并取得突出进展、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北京市共建项目团队可进行申报,新申报的项目需在原有研究基础上进行再研究。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

  (二)申报范围及形式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者创业活动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具备其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2.以团队的形式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年级组队,参赛成员为3-5人,申报重点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我校在读本科一年级的学生;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鼓励加入低年级学生。

  3.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每人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因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15年7月毕业的在读本科生不得以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

  4. 2013年立项正在进行的项目可预申报2015年项目,11月结束2013立项项目答辩后,如未通过,则取消其申报2015年项目的资格;

  5. 项目须有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1人。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每人每年只能指导合计1项国家级课题、北京市共建课题。以往指导课题未结题者、延期者不得继续指导课题;

  6. 2014年正在进行的国家级、局级、部级或校级项目不在申报之列。所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项目。

  四、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0月)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院内深入挖掘适合用于的项目及各类学术成果,各学院应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做好动员准备工作。

  (二)预申报阶段(2014年10月15日之前)

  组队选题,学生可以自由组队或各院系组织学生组队。各小组进行初步的项目研究及思路设计,并完成2015年大学生项目申请书(上册),学院团总支对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资格(预申报阶段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指导教师可先不填写此信息,正式报名时须填写)进行审查后,将材料交至组委会。

  (三)正式申报及项目评审阶段(2015年3月-4月)

  各申报组完成2015年大学生项目申请书(上册)、(下册),学院团总支对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后提交至组委会,同时汇总本学院《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汇总表》,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项目组委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最终评审推选参加国家级教育部项目的竞赛活动。

  五、 项目提交材料

  经学院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上册)正反面打印1份,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命名。

  以上材料于2014年10月14日(周二)中午12点交至一公寓楼下,赵鸿飞。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现场拷贝。